花垣探索“社區矯正+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新模式
2025-04-22 16:56:1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楊澤龍 石超 | 點擊量:1745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澤龍 石超)近日,花垣縣檢察院探索運用“社區矯正+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新模式,成功監督一名社區矯正人員履行財產刑。
鄒某某到縣法院繳納罰金。
1月22日,鄒某某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緩刑3年,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款50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和沒收,上繳國庫。判決生效后,鄒某某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金。花垣縣檢察院干警在轄區鄉鎮開展社區矯正巡回檢察時發現該情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財產刑執行監督職能,向鄒某某宣傳財產刑執行的相關法律法規,闡釋不履行財產刑法律后果,督促其來到法院履行財產刑。
檢察干警實地走訪社區矯正對象。
?該案是今年以來,花垣縣檢察院以社區矯正監督為契機,推動財產刑執行監督的一個案例?;ㄔh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干警通過大數據模型比對篩查法院執行數據,查閱社區矯正人員檔案及臺賬,實地走訪社區矯正對象,對財產刑未履行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隨后,深入社區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履行財產刑專題法治教育。目前共有3名社區矯正對象主動向法院繳齊罰金3萬余元。
下一步,花垣縣檢察院將繼續通過大數據分析等各項手段,有效監督財產刑履行。同時梳理辦案情況,及時向法院、社區矯正管理局制發規范財產刑執行、完善監督社區矯正對象履行財產刑工作機制的檢察建議,推動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等長效機制,為維護社會和諧、司法權威貢獻花垣檢察力量。
組稿:李翔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